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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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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的法庭较量 鲜为人知的内幕故事
昔日不可一世的战争罪犯,终有一天接受正义的审判。东京的远东军事法庭及欧洲纽伦堡的军事法庭的审判,为后来犯有战争罪的罪犯的惩罚建立了一个很好的框架。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和1945年12月举行的莫斯科会议设立的。1946年1月28日,盟军总部公布了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国法官名单,中国法官梅汝璈位列其中,座位按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检察官数量与法官相同,法庭庭长为澳大利亚的惟伯爵士,美国的约瑟夫·季南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极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对日本甲极战犯的大审判,从1946年开庭到1948年宣判结束,审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欧洲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1948年11月4日,法庭开始宣读判决,历时8天。最终,包括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刽子手被处以绞刑;南茨郎等16人判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获有期徒刑7年。
“东京大审判”是二战后的绝密档案,曾经尘封近60年,时至今日,终于得以解密。本片揭露了“东京大审判”的全过程,成为二战时期纪时影片中弥足珍贵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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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 www.cscav.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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